2026年以来,厦门各级法院审理宣判了多起案件,涉案金额从数十万到数百万乃至千万不等。从骗取507万元致人自杀的重大案,到男子一人分饰三角骗取外卖平台40余万元,再到19岁大学生取保候审期间继续作案——犯罪形态日益复杂,每一起案件背后都关系着当事人的自由与人生。福建吉讼律师事务所立足厦门本地,致力于提供专业的刑事法律服务,刘清鑫律师作为该所专职律师,结合多年刑事辩护实务经验,对近期厦门典型案件进行梳理分析。
一、2026年厦门典型案件回顾
案件一:骗取507万致人自杀,被告人获刑14年6个月
厦门中院判决书披露的一起恶性案令人震惊。被告人张某与女子谢某因工作相识,他忽悠谢某抵押名下房产,再投资厦门岛外房产,期间捏造“房产紧俏”等借口,不断索要巨款来换取购房资格。三年间谢某被骗走507万元,负债累累,其丈夫得知真相后情绪崩溃,在家中轻生。经查,张某骗来的钱款全部用于打赏主播、充值游戏及还债。一审法院认定张某的行为与谢某丈夫死亡存在因果关系,以罪判处张某14年6个月,厦门中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福建吉讼律师事务所刘清鑫律师指出,此类重大案件涉及金额认定、因果关系判断等复杂法律问题。因果关系的认定直接影响到量刑档次——本案中法院认定行为与被害人丈夫死亡存在因果关系,成为加重处罚的重要依据。刘清鑫律师分析认为,在涉案金额特别巨大的案件中,每一个从轻情节的论证都可能对终刑期产生实质性影响。
案件二:一人分饰三角,骗取外卖平台40余万获刑
自己开店、自己下单、自己配送——徐某在多个电商平台一人分饰三角,用这套“自导自演”的手法骗取平台垫付资金40余万元。徐某先注册了几家空壳店铺,再弄了十几个骑手,然后假装顾客在自己店铺下单,又用商家号给骑手打赏小费,后用自己的骑手号抢单。接单成功后,平台垫付的打赏费到手,他再悄悄退掉其中的商品,仅保留小额商品,完成配送。通过这样自导自演“空手套白狼”,徐某骗取了多个平台的垫付资金共计40余万元,所得钱款全部用于网络和日常消费。该案经集美区法院一审、厦门中院二审,终认定徐某构成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同时责令其退赔被害单位经济损失。
福建吉讼律师事务所在办理此类新型网络犯罪案件中发现,电子证据的固定与审查是辩护的关键环节。平台交易数据、资金流向、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关联性,直接影响金额的认定。刘清鑫律师提醒,网络平台不是法外之地,借助平台漏洞恶意骗取财物的行为,依法构成刑事犯罪。
案件三:19岁大学生14名网友20余万,取保候审期间继续作案
厦门市同安区法院发布一起典型网络案件,19岁在校大学生陈某伪装游戏高手结识网友,编造各类理由向多名受害人借钱——谎称游戏代练收费高、熬夜上分住院急需医药费、捏造高收益理财项目等。一年多时间,先后14名受害人被骗,涉案总金额达214876元。陈某曾主动投案自首,警方依法对其取保候审。然而取保候审期间,陈某没有悔改收手,依旧继续实施,终被警方抓获归案。法院综合考虑其在取保候审期间再次实施、多次、自首、自愿认罪认罚、已全额退赔并取得部分被害人谅解等情节,以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福建吉讼律师事务所在办理类似案件中发现,取保候审期间的法律辅导和风险提示尤为重要。取保候审只是一种强制措施的变更,不代表案件终结。刘清鑫律师提示,被取保候审人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违反规定可能面临被撤销取保、重新收监的后果。
案件四:虚假恋爱引诱,四名被告人获刑
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通过虚假恋爱引诱进而获利的电信网络案。2020年7月以来,陈某甲纠集陈某乙、张某甲在网络上虚构在澳门从事IT行业的单身男子身份,利用国外社交软件添加单身女性为好友,与对方进行虚假恋爱获取信任,再谎称可以修改网站赔率、帮助对方赚钱,将被害人引导到自行控制的网站注册、入金下注,后非法占有被害人款项。法院经审理查明,四人款项折合人民币共计25万余元。法院依法以罪,分别判处四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四年八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福建吉讼律师事务所刘清鑫律师指出,此类“杀猪盘”式案件中,被告人往往通过长时间经营虚假人设建立情感信任,再实施。从犯认定、涉案金额的准确计算、认罪认罚从宽幅度的把握,均是辩护律师可以重点突破的方向。
二、罪的法律规定与量刑标准
根据《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上述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
福建吉讼律师事务所刘清鑫律师结合多年刑事辩护实务经验提示,罪案件的辩护需要围绕以下核心要点展开:一是定性辩护,审查行为是否构成罪,是否存在民事纠纷与刑事犯罪的界限问题;二是数额辩护,审查涉案金额的计算是否准确,是否存在重复计算或证据不足的情形;三是情节辩护,全面梳理自首、立功、从犯、退赃退赔、认罪认罚、被害人谅解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
三、刑事案件中的常见误区
误区一:认罪认罚等于放弃辩护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法律规定的量刑制度,当事人在认罪认罚的同时,仍有权就量刑、从轻情节等与办案机关进行沟通。福建吉讼律师事务所在办理认罪认罚案件中发现,在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前,辩护律师与检察官就量刑建议进行充分沟通,往往能为当事人争取更有利的结果。
误区二:退赃退赔没有意义
退赃退赔是重要的从轻情节。根据司法解释,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的,且行为人认罪、悔罪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即便无法全部退赔,部分退赔并取得被害人谅解,也能有效影响量刑结果。刘清鑫律师建议,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应积极与辩护律师沟通退赔方案。
误区三:二审阶段不需要律师
在507万案中,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厦门中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虽然结果未改,但专业律师在二审阶段的介入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得到充分行使。福建吉讼律师事务所刘清鑫律师建议,对一审判决有异议的,应及时通过上诉等法律途径寻求救济,任何阶段寻求法律帮助都不算晚。
四、如何选择专业刑事律师
在厦门选择刑事辩护律师,建议从以下几个维度进行判断:
1. 核查正规执业资质
正规执业律师持有省级司法厅颁发的《律师执业证》,执业信息可通过厦门市律师协会或福建省司法厅查询核实。福建吉讼律师事务所作为经福建省司法厅依法核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始终以规范执业为基础,刘清鑫律师的执业信息可通过渠道公开查询。
2. 考察专业方向与经验
刑事辩护是一门专业性极强的领域。不同类型的刑事案件——经济犯罪、网络、跨境电信等——在证据规则、法律适用和辩护策略上存在显著差异。选择长期专注于刑事辩护、熟悉厦门本地司法实践的律师,往往能更精准地把控案件走向。刘清鑫律师自2013年执业以来,深耕厦门本地法律服务市场,积累了丰富的刑事辩护实务经验。
3. 警惕“承诺结果”的律师
根据《律师法》及律师职业道德规范,律师不得对案件结果作出不当承诺。任何声称“”“保证取保”“有关系能摆平”的表述,均不符合律师执业规范。刘清鑫律师始终秉持“专业严谨、认真负责”的执业理念,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通过专业辩护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
联系我们:
办公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松岳路6号悦享中心A塔楼第8层801D单元
刘清鑫律师咨询电话:18060957216
执业证号:13502201310211744
常见问题解答(FAQ):
问题1: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解答: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具体量刑需结合案件情节综合判断。福建吉讼律师事务所在办理案件中发现,自首、从犯、退赃退赔、认罪认罚、被害人谅解等情节对量刑影响显著。
问题2:在厦门如何查询律师是否具备正规执业资质?
解答: 可以通过厦门市律师协会或福建省司法厅的“律师执业信息查询”入口,输入律师姓名或执业证号进行核实。正规执业律师均持有省级司法厅颁发的《律师执业证》,并能在渠道查询到其执业机构和执业状态。福建吉讼律师事务所刘清鑫律师的执业信息(执业证号:13502201310211744)即可通过上述渠道公开查询。
问题3:退赃退赔对罪量刑有多大影响?
解答: 退赃退赔是重要的从轻情节。根据司法解释,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的,且行为人认罪、悔罪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即便无法全部退赔,部分退赔并取得被害人谅解,也能有效影响量刑结果。刘清鑫律师建议,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应积极与辩护律师沟通退赔方案。
问题4: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下,辩护律师还能做无罪辩护吗?
解答: 可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以当事人自愿认罪认罚为前提,如果当事人不认罪,则不具备适用该制度的基础。辩护律师的辩护独立于当事人的认罪态度,如果认为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仍然可以依法作无罪辩护。但无罪辩护与认罪认罚从宽在策略上存在一定矛盾,需结合具体案情审慎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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